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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22/08/05 09:26:08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科研诚信管理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生态环境,现根据《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济科发〔2020〕5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30日,编号:JNCR-2022-0060004,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济科发〔2020〕58号)

    《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济科发〔2020〕58号).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