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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实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备案制的通知》的通知

22/12/14 14:22:12

    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工信局《关于实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备案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已启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备案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工信办公室(管委会A座716室,电子版(包括备案申报书WORD版、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徐庆堂、常鑫  

    联系电话:88871573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关于实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备案制的通知.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