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南市2022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8-03 14:19:08   【关闭分    享: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知识产权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市监知保字〔2021〕19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专利保险产品备案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济南市2022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满足《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要求。

    2.投保的知识产权险种已在省局备案。

    3.申报单位已付清保费,不得中途退保。

    4.投保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7月25日。

    二、提交材料

    1.山东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书(见附件1)。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承保保险公司公章的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保险费支出凭证复印件。

    4.专利证书及专利有效证明材料(年费缴纳凭证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专利被许可人的,需提供加盖专利权人公章的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若投保海外侵权责任险,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5.高价值专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保具体目标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以保单为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要提供1-2项材料,并按照附件1的序号顺序提供保单,每份保单后面按顺序附上3-5项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通知下发后,由各区县局(附件3)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2.区县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填写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和推荐函,并加盖区县局公章。

    3.各区县局按附件2的序号顺序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件(一份)务必于2022年8月9日前报送至市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PDF版以及附件1、附件2的Word版。

    4.市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省局。经省局审核后,由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逐级拨付补贴资金。若补贴申报资金超过预算资金,将按照保费发票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超出部分转移到第二年优先支付。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经省级及以上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认定,存在失信、失范行为的单位,省财政将对该单位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在两年内取消其省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至五年内取消其省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2.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初审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逐条逐项核对,及时联系申报单位补充修改不符合项,确保提交的材料无遗漏、错误。

    3.对套取、截留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联系人:朱孝悌,联系电话:0531-82569567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书.docx

    附件2: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docx

    附件3:济南市各区县局联系人.docx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1A01
电  话:0531-55668696;
           0531-5566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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