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22 14:35:06   【关闭分    享: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鲁科字〔2022〕64号,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拟开展推荐我市申报第二批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相关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本次申报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一类是领军企业。申报必须满足《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4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和省科技厅通知(附件2)相关条件。

二、申报要求

1.采用纸质申请文件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集聚类基地申报书(附件3),领军企业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有效支撑材料,同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本次基地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市报送的基地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家,其中集聚类基地不超过1家。

三、推荐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须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根据《办法》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负责审查和推荐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5)、推荐意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光盘)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同时将汇总表和推荐意见电子扫描件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和“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处”。

2.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将根据专家、行业部门意见以及综合考虑区域性、引领性、创新性等因素,确定推荐申报省基地名单。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85911332,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处:85911727。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4号).pdf

附件2.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鲁科字[2022]64号.pdf

附件3.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集聚类).docx

附件4.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领军企业).docx  

附件5.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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