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外专利服务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06 15:18:06   【关闭分    享: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任务要求,建立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满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加强对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和服务保障。协会作为国家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常务理事单位,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的委托,为国家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开展2022年海外专利服务机构遴选工作。

一、遴选原则

统筹考虑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国家(地区)分布、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二、申报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我协会会员单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未受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协会行业自律惩戒。

(三)拥有熟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团队,能够依托常驻海外办事人员或相关合作资源积极配合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和专利代理服务工作;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贸易活动较为活跃的国家或地区设有代表处或办事处,具有专职工作人员,熟悉海外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政策、维权救济程序。

四、主要工作内容

遴选出的海外专利服务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结合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需求,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议。

(二)积极向海外国家或地区有关方面介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进展,同时,及时反映海外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修订动态、重点或热点案件信息等。

(三)积极参与推进我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的座谈研讨等公益性活动,为我国外向型企业提供每年提供至少一次公益性服务。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按照遴选条件要求填写《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海外专利服务机构申请书》(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2022年6月22日前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

后期将根据知识产权保护司和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整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海外专利服务机构申请书.docx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2年6月2日

  人:白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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