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要求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02 15:50:06   【关闭分    享: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2〕3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突出帮扶重点。围绕市场监管总局《通知》明确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区产业实际科学确定帮扶对象。各市局至少深入10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至少聚焦1个以上产业集聚区,切实补齐产业发展质量短板,提高产品供给质量,有效提升市场主体质量竞争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二、落实帮扶任务。充分发挥技术专家重要作用,夯实帮扶支撑基础;全面应用“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完善企业产品质量档案库,开展产品质量大数据分析,提升帮扶智慧水平;坚持帮扶和监管并重,推动质量帮扶与监督抽查、风险检测、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有机结合,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协同部署、一体推进。

三、创新帮扶措施。开展政府质量奖经济社会效益影响调研、省长质量奖“回头看”等活动,积极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标准化服务效能,深入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充分了解企业标准化需求,加强标准化政策宣讲和技术服务,协调解决企业标准化建设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指导企业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标准,激发企业标准化活力,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将质量技术帮扶与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有机结合,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四、提升帮扶实效。把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作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作为保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推动质量技术帮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质量技术帮扶影响力和覆盖面,切实提升企业认同感和参与度。注重加强帮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帮扶取得的好成效、好经验、好做法。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通知》相关要求,请各市局将质量技术帮扶工作总结报告及情况汇总表于2022年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报送省局质量监督处,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张成功;

联系电话:0531-51792279;

邮箱:sdzljd@shandong.cn。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见总局通知链接)

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204/t20220424_341512.html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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