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工作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25 15:29:04   【关闭分    享: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市知识产权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山东省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根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启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地方工作站(下称“地方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地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较多,当地企业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有较强诉求。

(二)申请单位应为各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二、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主体须根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鲁知发字〔2022〕11号)有关要求,结合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由所在地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

荐意见,报送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二)择优遴选。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求情况和人员、资源、经费保障情况等择优选择建设地方工作站,试点运行有关业务。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地方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

(二)工作站建设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具备相应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软硬件条件情况;

2、计划配置工作人员情况;

3、当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情况,与当地涉外企业的沟通联系情况;

4、近两年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情况;

5、目前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开展情况;

6、工作计划。

上述两个材料盖章扫描后请将PDF版于2022年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huhan@shandong.cn,联系人:胡晗 电话:0531-88198656。

附件: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工作站申请表.docx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0日


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1A01
电  话:0531-55668696;
           0531-55661602;
           0531-58797716;
           0531-58797718
邮  箱:8267719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