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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8-24 16:24:08   【关闭分    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1〕685号)、《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和市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教强省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现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高新区内已取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且按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达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限定性指标的企业。

(二)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于8月30日(周一)前将有关申报材料(1.纸质版材料一式4份;2.PDF格式电子版光盘3张,其中评价表及附表请用OfficeExcel格式)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A座621室。

二、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高新区内2020年及以前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二)评价方式

评价采用在线评价方式,不再提报纸质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28日至9月10日期间,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完成评价材料在线提交工作。

联系人:姬婧

联系方式:88871757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xls

附件3:推荐申报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xlsx

附件4: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5:真实性承诺.doc

附件6: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docx

附件7:相关证明资料参考清单.docx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8月23日

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1A01
电  话:0531-55668696;
           0531-5566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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