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01 17:06:09   【关闭分    享: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项目评审、企业管理中的咨询参谋作用,更好地保障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省轻工联社现面向社会开展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库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产业技术类和经济管理类两,入库专家应满足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评价和评估意见及建议。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专家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专业条件

1.产业技术类专家需长期从事科技研发等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市级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

3)拥有3个及以上专利技术或入选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

4)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经济管理类专家需长期从事管理决策等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处级及以上职务);

3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课题),且在科技管理、行业管理、技术中介、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各类咨询服务公司、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中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参与由省轻工联社组织的成果评审评价、项目论证、培训和知识分享等活动;参与政策措施的论证与建议。

(二)主要义务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审查职责,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专家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征集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的方式,由专家本人填写《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专家信息汇总表》,并提供附证材料扫描件,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核

省轻工联社对申请人员信息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论证择优入库。

(三)动态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评审活动情况,定期对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

四、征集时间

截至2023年9月25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专家库专家征集旨在服务各类科技创新和管理咨询等活动,为工作开展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请填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规定资格条件认真填报,杜绝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专家资格,并不再予以入库。

(二)材料填写时,注意把握技术领域的准确性、研究范围及内容的完整性对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

六、联系方式

  人:高继泉

联系电话:0531-82037255

    箱:gaojiquan@shandong.cn

 

附件:1.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专家信息汇总表

3.附证材料及报送说明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23年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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