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19 15:11:05   【关闭分    享:

各区县(含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济南市2023年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方式

本年度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支持对象为济南区域内各类临床医疗机构,主要支持临床技术研发以及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鼓励项目牵头单位吸纳省、市级医疗机构科研人员组建共同科研团队进行项目实施。

支持方式为事前支持与事后补助相结合,根据本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立项后第一批支持资金按照项目资金预算的40%拨付,验收通过后按照第三方审计确定的实际资金投入拨付后期支持资金。

二、重点支持方向及领域

面向全市人民生命健康重大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临床需求导向,优先开展重大慢性疾病、重大公共卫生、重点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的关键共性技术、规范化的诊疗方案研究以及相关产品研发,面向基层推广应用临床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新方案、新产品,助力全市医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开展疾病的病因病机、预测预警、危险因素干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靶向药物研发、临床诊疗新技术和新方法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形成规范的临床诊疗方案。针对当前生育障碍、出生缺陷、妇女疾病、儿童健康等突出问题,开展生殖健康相关疾病预警、早期筛查、诊断和治疗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公共卫生及应急关键技术防治研究

围绕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要传染性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与管理模式研究,开展传染病智能化监测预警、快速筛查以及临床诊断和救治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关键技术、个人防护用品研发、职业病早期诊断标志物及治疗新技术和新方法等研究。开展血液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感染控制等关键技术、防控策略研究与防护设备研制。

----基层适宜卫生技术转化应用

开展基层卫生服务需要的安全、有效、经济、成熟的卫生适宜技术的转化应用。围绕退行性骨关节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老年性疾病、皮肤病、眼耳鼻喉和口腔疾病等常见多发病,重点开展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防治关键技术研究,诊疗新技术的转化、适宜技术的推广研究,以及远程医疗平台的搭建。

----中医药防治疾病关键技术

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开展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案的评价及优化研究,形成相关规范或方案。针对不孕不育症、骨关节疾病、感染性疾病等以及常见病、多发病中中医特色鲜明、疗效显著的优势病种,开展优势病种中医药新治法、新方药的探索性研究,提出优化临床方案。针对肥胖、失眠、临界高血压、老年痴呆、青少年近视和脊椎侧弯等健康问题,开展中医药健康干预的特色技术研究,研发中医药适宜干预技术,优化和创新中医药干预技术产品,并对干预效果及其安全性、卫生经济学等开展高质量的临床评价研究。

三、申报方式

本计划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济南市科技局官网(http://jnsti.jinan.gov.cn/),点击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时间安排。即日起开放申报,5月29日24:00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填写工作(请参照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在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等相关工作的操作说明》http://jnsti.jinan.gov.cn/art/2018/9/27/art_13061_2590578.html)。

2.申报名额及推荐安排。采取每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申报单位限项推荐的形式(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申报单位需向主管单位提交项目名单及书面推荐函。县区级医疗机构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由各自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及按要求推荐。请各级主管部门务必于6月6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并报送纸质版推荐函。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2023-2026年),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为2026年5月31日,请在申报时注明实施年限。

4.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核指标要具体明确、可量化,务必保证可行性和可完成性,一经填报,不可更改。

同时,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①项目申报表(按照样表格式在线填写)。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体现申报单位、课题组人员等有关信息)。

③年度财务报表。需提供上两个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资产负债简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盖财务章)。

④信用承诺书(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⑤其他附件(能证明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件材料)。

五、限制申报事项

项目主管部门应该严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退回申报材料、取消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前期已立项项目超期(或延期一年仍超期)不按时提交验收申请的;

2.项目负责人牵头承担的临床医学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已有2项的;

3.同一项目或项目类似、无实际性突破,已经立项支持过的;

4.项目负责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列入科研失信名单的;

5.其它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况。


政策咨询:社会发展科技处  5170881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2069878   

附件1:《济南市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济南市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3:《济南市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4:《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5:医疗机构推荐函(样稿).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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