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高新优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1 15:01:03   【关闭分    享:

各企业:

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充分发挥高新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政策优势,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现面向济南高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齐鲁科创大走廊等区域企业开展首批“高新优品”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战略,立足“主引擎、主阵地、主力军”定位,加快高科技创新策源地、高质量发展增长极、高水平开放新门户、高活力品质生活区建设,以推进“高新优品”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构建“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品牌化、品牌美誉化”的生态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品牌再提升、层次再提高、质量再升级,为促进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及黄河流域战略贡献力量。

通过开展“高新优品”遴选和宣传推广,帮助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的培育体系,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2023年完成首批品牌的遴选发布,以后每年组织遴选,切实培育一批新品、名品、精品、优品,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种引领力、品质竞争力、品牌影响力。

二、品牌定位及规划

以“高新优品”助力产业发展,加速推动优质产品服务进入品牌化高附加值轨道,有效聚集各种优势资源,构建区域公共品牌为企业赋能的经济生态。率先从济南高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齐鲁科创大走廊开展,探索“可复制、易推广”的“高新优品”品牌建设模式,将“高新优品”打造成省会经济圈、黄河流域的特色示范品牌,建立“高新优品”联盟,构建共创共赢的品牌生态,助力高质量发展。

建设以“科技+人才+产业+金融+融媒体”为核心的五元支撑体系,以科技、知识产权为抓手,提供产业培训、人才培训,通过供应链金融支持企业投融资工作,采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形成媒体矩阵,把“流量”变成“留量”,把流量变成资产。依托“高新优品”建设,推动引领黄河流域品牌发展,积极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城交往渠道,实现“高新优品”由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

三、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首次遴选面向在济南高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齐鲁科创大走廊等区域依法成立、纳税的企业,重点围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智能装备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现代服务业、“四新”经济项目、农副产品、“老字号”等领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2.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

3.履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法律法规,无严重失信行为;

4.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机制,标准化水平在同行业领先,产品服务标准为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三)遴选类型

1.主营业务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备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其产品服务至少在产业链某个环节中处于优势地位,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优质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产品服务精品化。企业高度专注于某特定产品服务,做精做深,占据市场领先地位且拥有核心竞争力,企业生产、管理及服务精细化。

3.产品服务特色化。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产品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性特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产品服务创新性强。技术工艺、管理模式及商业模式具有创新性,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重点挖掘解决“卡脖子”技术的产品服务。

5.产品服务高端化。产品服务在同行业中技术领先或有较大创新,品牌溢价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能更好满足高端消费者需求,包括进口再加工的高端产品。

6.产品服务畅销。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区域广,市场认可度高,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纳税、资产总额等增长趋势明显。

四、遴选步骤

(一)企业申报

发布遴选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资格审查

由高新优品办对申报企业及产品服务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

依据《“高新优品”品牌管理办法》、遴选评价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示入围名单

向社会公示初步入围名单。

(五)审定发布

由“高新优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名单,并发布。

五、政策支持

1.对纳入“高新优品”的品牌授权“高新优品”形象标识,并进行动态监管。

2.对入选“高新优品”产品服务的设计开发、制造、质量管理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3.组织媒体对入选“高新优品”的产品服务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4.统一组织入选企业参加展会、开放日等推荐活动,设立“高新优品”展厅及专柜,组织进行推广展示。

六、有关要求

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4月1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高新优品办将根据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查,并与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沟通,进一步补充详细材料。

联系电话:0531-68792023、15665800991(微信同号)

邮箱:gxqbzjlbgs@jn.shandong.cn

附件:

“高新优品”申报表.docx

高新优品办

2023年3月20日


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1A01
电  话:0531-5566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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