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23-01-06 15:43:01   【关闭分    享: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照“六个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目标,以科技创新标准化城市试点建设为主线,推动标准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模式创新,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为全市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济南市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创新力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质量效益进一步显现,打造全省标准化创新发展高地。制修订国际标准15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600项以上;实施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0个以上;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组织3个以上。全面完成科技创新标准化城市试点建设。

1.完善动能转换标准体系。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四大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完备,标准质量水平提升;量子通信、空天信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标准研发能力提升,新动能新优势进一步显现。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20个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12个以上、原创技术标准20个以上。

2.完善科技创新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标准转化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与标准互动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建设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共性技术标准创新平台15个以上;打造3个以上科技创新与标准一体化发展核心区。

3.完善城市运营标准体系。将标准化理念、方法融入城市运营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建设实施等全过程、全领域,推动形成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强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智慧城市标准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国际标准4项以上、国家标准5项以上。

4.完善共同富裕标准体系。健全乡村振兴标准体系,为农牧业产业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提供标准支撑。公共服务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培育特色农牧产业标准化试点10个以上、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5个以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5个以上。

5.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健全落后产能退出综合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低碳标准研究和孵化不断深化,促进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制、修订绿色低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60个以上,培育绿色制造标准化试点5个以上。

6.完善社会治理标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精细化、系统化、数字化转型;社会管理、政务服务规则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公共安全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制定基层治理地方标准8项以上,建设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5个以上。

到2035年,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加成熟,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成型,标准化创新力全面跃升,标准化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的积极作用充分凸显。

二、促进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一)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融合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完善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将标准成果纳入科技奖励评奖范围。建立科技项目、专利保护与标准制定联通机制,以科技项目和专利项目为导航,加强项目成果标准转化。发挥团体标准组织技术优势,探索创新成果转化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升级国家标准的融合发展机制。开展标准必要专利认定和应用研究,探索专利转化为标准的方式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快速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探索打造科技创新成果标准转化服务平台,畅通基础研究、应用技术、标准制定、产业推广工作链条。(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创新。支持企业利用各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强化标准要素资源整合和关键核心标准制定,建立研发与标准同步转化机制。聚焦高新技术、“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积极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做好先导性、颠覆性技术标准布局,研制更多原创性技术标准。(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聚焦新旧动能转换、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科技攻关主要方向,围绕新一代信息、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空天信息、现代农业等重点技术领域,加强规划引导,开展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升级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技术标准创新核心区建设。以高校科技园、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大学龙山校区(创新港)、中科新经济科创园等创新活跃的重点区域、载体为核心,集聚要素资源,强化标准化服务,助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加速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与标准一体化发展核心区。结合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下同)实际,因地制宜打造标准创新区域品牌。(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或工作组等。支持驻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培育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探索基础研究、试验验证、工程化实现、产业推广一体化机制。鼓励对产业有扩散带动效应的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联合,共同建立技术标准实验室及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标准研究开发机构。组织技术标准创新活跃的企业组建技术标准创新联盟,打造共享、共有、共为的标准化平台,促进标准集群创新。(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一 科技创新标准化重点项目

一、国家标准研制。

加快研制高端服务器、高端软件和先进半导体、量子测量方法技术、智慧城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国家标准。

二、国家级项目、平台。

1.推进“天然产物国家标准样品示范”项目建设,建设标准样品研制复制基地;

2.加快推进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化试点”建设;

3.争取创建1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4.争取量子技术领域、新材料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

5.争取重卡总成装配线、大型冲压伺服生产线、碳化硅半导体材料智能化工厂、汽车车身零件智能冲压车间、制药机械在位清洗等国家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

三、省级项目、平台。

1.建设电力机器人国际标准体系建设、高端铸造和锻压装备关键共性技术、山东省制造业产业链标准体系、大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等标准化攻坚项目;

2.建设特种设备智慧化标准体系建设、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指标体系、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标准、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山东省制造业企业标准数字化转型等战略性重点项目;

3.建设高端铸造锻压装备、高吸收性树脂材料、高档数控机床等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


三、推动全市产业发展升级

(六)服务农业增产增效和乡村振兴。加强土壤改良、农资化肥等农业基础资料和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研制,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围绕农作物种子、蔬菜种苗、畜禽良种等领域,加强种子“保育测繁推”全产业链标准研制,助力现代种业产业集群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北方种业之都”。加强畜牧业标准化,引领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智慧化发展,建设肉蛋奶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农牧产品深加工标准研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打造章丘大葱、平阴玫瑰、莱芜三辣一麻、三黑一花、历城草莓、高官寨甜瓜、商河彩椒、曲堤黄瓜、白桥大蒜、鲁中肉羊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农业增效。加强乡村游、民俗文化产品、民宿等标准研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施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和高效绿色种植模式的创新集成,推动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完善生态宜居乡村标准,推动乡村治理和农村民生领域标准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工程,建设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打造乡村振兴省会标杆。(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助推制造业转型高质量发展。聚焦“工业强市”“济南智造”,开展标准提升行动,不断完善标准制定和实施机制。围绕化工、纺织、机械、冶金等传统产业,开展标准引领产业升级行动;对照各行业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国内领先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推动节能降耗和质量提升。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空天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标准研制应用,支持龙头企业承担国际、全国、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推动我市优势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加强数字经济标准化建设,围绕产业数据要素、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等领域,鼓励将数字经济相关前沿新技术、新产品等转化为具有引领性、竞争力的标准,健全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开展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供应链、智能服务等标准研制,面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进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流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字经济效益测算等标准研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产业链稳链强链延链。推动重点产业链标准提升,完善产业链发展配套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标准的研制与应用,构建产业链标准生态圈,依托标准耦合实现稳链、强链、延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聚焦量子通信、空天信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激光等新兴产业,开展标准助力新兴产业培育行动,构建产业联盟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企业联合标准,引领产业快速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围绕物流、人力资源、设计研发、供应链管理、会展服务等领域,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实施商贸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持续完善批发零售服务标准体系,引领商贸服务品质提升,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实物消费、服务消费、县乡消费和新型消费标准支撑体系,加强健康、旅游、文化、创意、家政、物业等生活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为市民打造优质、便利的高品质生活,引领服务消费提质扩容,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物流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二 产业发展标准化重点项目

一、国家级项目、平台。

1.推进小家电“国家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建设;

2.推进章丘美丽乡村、长清美丽乡村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建设,推进国家平阴玫瑰全产业链发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3.推进餐饮服务、物业服务、医康养服务、人力资本综合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金融综合服务、智能展馆设计服务、贸易服务、生态园区服务、融合创新服务等标准化试点建设。

二、省级项目、平台。

1.推进济南绣惠施家崖村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商河大蒜“新六产”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生态休闲农业标准化试点建设;

2.建设生态农场、物联网设施农业、农场设施蔬菜栽培、高性能电线电缆、医疗器械智能制造、减隔震检测技术、智能制造、高速智能网联、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酒店餐饮节约服务、连锁快餐餐饮服务等标准化试点项目。


四、加快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推进社会治理标准化。推动社会治理向精细化、系统化、数字化迈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物资储备等领域标准体系,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政府数据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府数据互通共享,大力推进经济动态感知、应急事件处置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制定及场景应用,探索开展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跨部门多场景应用标准化试点,助力“数字济南”建设。围绕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领域实施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供给。按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工作方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托育服务、教育培训、社会保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和标准化试点,为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和效率提供支撑。(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持续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标准化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电力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建立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全过程综合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领域标准,提高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工程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技术标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三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重点项目

一、国家级项目、平台。

推进学生资助管理、幼儿园教育、养老服务、车辆管理服务、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城市智慧管理、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等标准化项目建设。

二、省级项目、平台。

1.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2.推进医院健康体检服务、小学教育服务、医院无陪护服务、基层助老助残综合服务、体卫融合、残疾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物业职业教育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三、完善标准体系。

1.完善济南人社业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完善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人社服务体系,编制《人才数据平台建设指南》;

2.修订完善我市垃圾分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等标准。


五、服务全市发展品质提升

(十三)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健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积极推广绿色技术,扩大绿色投资,大力发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开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绿色技术标准研究,落实国家、省关于储电、换电站以及氢能生产、储存、加氢等基础通用技术标准。完善自然资源标准体系,落实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标准的规范要求,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深化绿色生活理念,完善节能、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究,保护山体、湿地、绿地、林地、渗漏带等。(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责分工负责)

(十四)服务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高质量发展。贯彻标准化理念、方法,加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市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化工作,高标准规划、实施、建设,打造城区建设标准化样板。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的标准研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强化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打造节水示范引领区;完善分行业土地使用标准,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水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市内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接世界先进标准,汇聚国际资源、信息和智慧,研制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强化国际标委会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国际标准化工作水平提升,提高济南标准的国际影响力,重点发挥好IEC电力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高端铸造和锻压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国际标委会作用,组织全市相关领域内企业和机构将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提案,融入国际标准体系。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标准研究,加强各类自贸平台建设、运营标准体系研究。推广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国际经贸技术标准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依托跨境贸易、海外工程承包等渠道,推广济南标准,以标准“走出去”推动全市优势产品、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四 绿色发展高品质发展标准化重点项目

一、国际标准制定。

争取制定发布智慧城市、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直流电能表检定装置、铸造机械等国际标准。

二、省级项目、平台。

建设钢化中空夹层玻璃绿色生产、循环农业、节能保温管智能化生产、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发电工程服务等标准化试点。


六、强化标准化基础支撑能力

(十六)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统筹全市标准化创新发展的规划、政策、项目和重要工作,探索建立标准化工作考核机制。深化省、市、区三级共建,落实省、市标准化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省、市协同推进机制,积极承接国家和省标准化战略任务,创新地方实践,各区县结合实际发挥地方资源、科研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加强标准化工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标准服务水平。完善济南市标准化公共服务云平台,鼓励标准实施主体实现数据公开共享,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制标、对标、查新等提供标准参照、对比、查询等服务。支持专业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优化提升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政府采购标准化服务,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打造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推进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评价工作,推动专业化团体标准组织能力提升,激发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标准的专业潜力。(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充实人才智力支撑。探索推动标准化职业教育,加强济南大学标准化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联合山东国家技术标准审评中心等单位共同建设标准化实践基地。构建标准化创新发展智库和标准化专家库,加强高端标准化专业人才引进,形成多层次标准化人才体系框架。在科技创新企业试行“首席标准官”制度,选拔有科技研发经历的人员担任“首席标准官”。(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标准化项目扶持。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集聚各类标准创新主体、资源、平台,持续增强高质量标准供给能力。优化标准化项目扶持政策,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委会秘书处职责的企业和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验证点、标准创新型企业等项目的单位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各区县配套制定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与市级政策形成互补。(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深化标准化意识、树立标准化理念、运用标准化方法。逐步将各类标准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政策规划,加强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设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8256885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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