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1-17 12:40:11   【关闭分    享: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推动工业能效提升,突出能效标准引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285号)》要求,现组织我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轮胎、黄磷、聚酯涤纶等24个行业。

    二、申报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低于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标杆水平。

    (三)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附件1),鼓励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初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一收集汇总申请材料,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地企业申请进行初审,遴选出本市推荐企业名单。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及《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光盘1份、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1、附件2请关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复审和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评定出我省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名单并公示。省工信厅将推荐企业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通过案例宣传、组织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行业能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四、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陈亮 电话:0531-51782679,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处,李振 电话:0531-5178303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于晓燕 电话:0531-51792366,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邮编250014。

    附件:

             1.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docx

             2.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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