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9 14:17:10   【关闭分    享: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82569610)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打造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前,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战略引领。全力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推动知识产权与重大战略高效协同,加强顶层设计,高点谋划,高位推进,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

    2.坚持创新驱动。系统谋划落实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措施,实现战略规划和创新举措有效衔接,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关键前沿领域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催生新发展动能。

    3.坚持质量优先。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注重提升质量和效益,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起点管理、高水平服务,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坚持优势融合。依托我市优势资源和重点特色产业,合理规划任务路径,推动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

    5.坚持系统协同。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治理效能。加强对外合作,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率先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对“六个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1.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机制更加健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体系不断完善,培育形成30个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预期值达16件,有效注册商标量预期值达40万件。

    2.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培育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0个,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12家,实施专利导航项目100项,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累计达100家,知识产权托管企业累计达550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累计超100亿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达120家,国家及省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达5家。

    3.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达85分以上,区县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入库单位1000家以上,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达60家,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达5家。

    4.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体系更加优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800家,执业专利代理师达到600人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达到15000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创造培育体系。

    1.实施专利提质强基工程。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在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等领域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一批企业、高校院所深度合作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引导开展高价值专利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构筑高价值专利池,形成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将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统称各区县政府)

    2.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落实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企业运用商标专用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支持市场主体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打造国际国内知名“济南品牌”集群,提升高端品牌价值。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面向企业、产业和基层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外向型企业运用国际商标注册开拓海外市场,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建设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3.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加强版权示范工作,培育、推荐申报省级版权示范单位。鼓励版权企业创新,不断提高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组织开展版权宣传培训,进一步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不断促进版权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4.实施强企培育推进工程。引导企业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库,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施入库重点培育,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打造一批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示范企业。健全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机制,助力企业跨越科创板门槛。开展中小微企业能力提升行动,优化提升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企业专利国际申请和商标国际注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5.实施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完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机制,加强密集型产业监测,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聚焦重点产业园区,培育建设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二)构建优化升级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

    1.实施专利导航强链工程。完善以产业及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重点产业、企业专利导航,全方位引导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布局。在重点产业园区、企业、高校院所等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完善专利导航成果社会共享平台,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促进专利导航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实施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突出专利导航服务、评价培育、组织实施等标准化引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2.实施转移转化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市场,支持市场化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完善“创新+知识产权+资本+社会参与”的运营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从政策、机制、平台、项目等各方面综合发力,有效激发供需对接,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实施高校院所沉睡高价值专利唤醒计划,支持高校建设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开展“济南知识产权强省会创新大赛”,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实施金融赋能惠企工程。加快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百亿融资提升行动,常态化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鼓励知识产权质押海外融资。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拓展知识产权保险范围。提升济南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效能,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支持知识产权科创金融,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分担、混合质押、投贷联动和质物处置机制。建立全省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供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托管、挂牌、交易、拍卖等专业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莱芜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

    4.实施乡村振兴提升工程。建设中国地理标志产业大厦,打造地理标志管理系统平台,形成立足山东和黄河流域、面向全国的国家级地理标志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项目,支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围绕地理标志产业和区域建设地理标志品牌指导站。推进济南地理标志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范围。遴选优质地理标志,打通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商标注册、品牌策划推广等链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

    (三)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实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优化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布局,高水平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实现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积极协调争取建设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完善区域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便利性,支撑重点产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2.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应开放尽开放”。加大知识产权数据集成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与科技、金融、法律等领域联动共享。加强对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的推广应用,指导重点产业、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立常态化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创新主体信息分析利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

    3.实施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工程。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等增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培育发展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加大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的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4.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长效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抽查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自治。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四)构建高效有力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

    1.实施知识产权严保护工程。加强府院联动,推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市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强化商标囤积治理。严格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植物新品种保护,争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2.实施知识产权大保护工程。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支持仲裁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仲裁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区县全覆盖。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构建技术调查官制度。市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在线诉讼。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南仲裁办、各区县政府)

    3.实施知识产权快保护工程。充分发挥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面向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的全链条协调联动。推进区域协同执法,加强侵权假冒信息互通和案件查处。针对电商平台、展会、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快速处理渠道。市法院、市检察院会同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司法的衔接联动,完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城海关、各区县政府)

    4.实施知识产权同保护工程。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加大海关执法国际合作力度,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建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知识产权纠纷海外维权机制,打通知识产权维权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泉城海关、各区县政府)

    (五)构建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体系。

    1.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等活动中。办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讲好济南知识产权故事,增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科普文化展示功能,打造知识产权科普文化科普基地。支持开展青少年创新实践活动,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和素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各区县政府)

    2.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深化知识产权学历教育,鼓励驻济高校增设知识产权学院、专业或课程。加大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推行校企联合培养输送知识产权人才计划,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联合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入企实践”。加强专利代理师专业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3.实施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工程。强化黄河流域中心城市作用,依托沿黄九省(区)地理标志协会联盟等平台,推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引导区县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园区。充分利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优势资源,广泛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项目。引导企业用好“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政策,打造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区县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产业促进政策的衔接协同。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政府按照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推进措施。

    (二)做好资金保障。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注重业务能力培养提升,有针对性开展系统化、精准化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

    (四)严格考核监督。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对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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