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济南高新区聚人才稳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1 13:43:10   【关闭分    享:

    各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高新区聚人才稳增长20条政策措施》(济高管综发〔2021〕6号,简称“人才20条”)《济南高新区聚人才稳增长20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济高人统办发〔2022〕6号,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2020、2021年度政策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三条:金融类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除外),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与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均在济南高新区的企业、社会组织(含工商注册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但税务登记与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在高新区的单位)。所属产业领域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空天信息、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现代物流、产业金融等重点领域。申报人选应符合相应奖励扶持政策界定的人才条件。

    (二)时间节点

    1.2020年度申请起止时点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度申请起止时点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实施细则》中所涉及到的“年度”一般指自然年度,“当年度”“新入选”“新设立”“新获得”等概念,截止时点均认定为当年12月31日,以实际发文时间为准。

    (三)扶持资金

    享受本政策奖励扶持的企业,应书面承诺获得资金后5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高新区,同时不改变在高新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否则将追回已申领的财政扶持资金。辖区内如有其他同类优惠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适用。奖励扶持资金拨付至单位的,发放税前奖励资金到单位账户,由所在单位按照税务要求代扣代缴有关税费;拨付至个人的,按“偶然所得”20%税率扣税后,发放税后奖励资金到个人账户。其中,企业自主选择拨付个人或单位的政策为: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第十六条女性托育补贴。直接拨付单位的政策为:第四条配套资金、第七条大赛落地、第八条科技人才创办企业、第十三条外专项目、第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海外人选。依申请对象选择拨付个人或单位的政策为:第五条人才贷融资补贴、第九条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第十一条博士后相关扶持、第十二条院士工作站和高级技术研发人才、第十七条引才激励奖励、第十八条技能人才奖励。

    (四)申报材料

    1.申报系统导出的申报书;

    2.附件。包括:

    (1)一般性证明材料。申报对象为单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报对象为个人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的上述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等。

    (2)专项证明材料。以《实施细则》中各条款规定为准。

    二、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

    请申报单位尽快登录人才20条政策申报平台——济高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jigaorencai.com:8088/  )注册企业账号,完善相关信息,根据属地原则选择所在园区,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

    2020年度政策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0时至2022年11月4日24时。

    2021年度政策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0时至2022年12月2日24时。

    相应年度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请提前做好申报准备。“人才20条”中已发布的相关年度的政策扶持也不再另行兑现。

    2.遴选审查。

    依托线上审核系统,各园区对申报单位(个人)资格条件、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按照系统操作规程提交各条款责任部门终审核定。各条款责任部门终审通过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拟扶持奖励名单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部条款拟扶持奖励名单后,进行集中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研究审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公示的名单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审定。

    5.政策兑现。

    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由各条款责任部门按照会议纪要和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各自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拨付奖励扶持资金。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政策兑现工作全过程,对存在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的,纳入“黑名单”数据库,取消其相关待遇。

    7.条款解释。

    本次政策申报中各条款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各条款主管责任单位所有。

    三、联系方式

    申报主管部门及园区联系人:

    党群工作部:0531-88871087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0531-88238662

    财政金融部:0531-88871205

    发展保障部:0531-88871613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0531-88878730

    创业服务中心:0531-88871655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0531-68975311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0531-88871562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0531-68975009

    综合保税区:0531-88237996


    本次政策申报工作监督电话:0531-88871677

    系统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88871223

    附件1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聚人才稳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济高人统办发〔2022〕6号 --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聚人才稳增长20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1).pdf


中共济南高新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1A01
电  话:0531-55668696;
           0531-55661602;
           0531-58797716;
           0531-58797718
邮  箱:82677197@163.com